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强对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璧山区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多名区级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贯彻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依托和整合各类平台、政策资源,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着力协调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难人才缺、创新难效益差、转型难升级累等突出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定期收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通报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