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秀山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采取三项措施,着力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一是传承保护再加力。建立健全“非遗”保护机制,建立首批88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名录,完成秀山花灯国家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鼓励和支持开展普及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开展“戏曲进校园”,完成花灯戏、辰河戏、傩戏、灯儿戏等18首戏曲选段音频采集、录制工作。二是交流平台再增多。搭建“非遗”对外展演平台,组织具有重要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非遗”项目巡回展览,举办“文化遗产杯”秀山县不可移动文物摄影展,展出精美文物照片100余幅,更好的保护和宣传秀山历史文化和历史文物。三是宣传氛围再浓厚。丰富文化惠民活动,让全社会充分享受“非遗”保护成果,摄制12集电视纪录片《风物秀山·文物篇》,并陆续在秀山电视台及网络上播出,使市民直观感受到原生态的独特魅力,不断扩大“非遗”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