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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6-07-23

7月8日,开州区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长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国家立法形式固化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标志着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其法律体系逻辑与内涵要求,坚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严格落实增进共同性、尊重包容差异性工作原则。要坚持守正创新相结合,牢牢把握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等根本原则,传承党的民族工作优良政策,与时俱进创新工作载体。要兼顾引导与约束并重,用好促进型法律倡导激励作用,统筹文化融通、社会互嵌、经济帮扶各项举措,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群众心中。

会议要求,要立足职能职责,抓实法律贯彻落地。抓实系统学习领悟,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统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同步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民族工作部署一体学习,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分层分类开展宣传阐释,整合各类宣传平台资源,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常态化普法活动,推动法律宣传进机关、社区、学校、社会组织,扩大普法知晓度与认同感。要依法抓实统战领域民族工作,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持续推进“渝见石榴红”行动计划;用好刘伯承同志纪念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阵地;用心做好来开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持续深化与四川凉山州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协作,以法治保障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