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统战部印发《机关党委(纪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密切党委(纪委)委员与党支部的工作联系,全面掌握党支部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制度》从五个方面明确了联系内容,一是压实机关党建责任,二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开展分类指导和监督,五是总结推广支部工作经验。明确了调查研究、谈心谈话、参加支部活动、列席指导组织生活会等多种联系形式。要求,每位委员固定联系1至2个党支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党支部的活动、召开1次专题会议。
《制度》要求,党委(纪委)委员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指导,帮助党支部研究解决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为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同时,市委统战部还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清单》《机关纪委委员联系党支部清单》,13名党委(纪委)委员共联系党支部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