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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四举措”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9-12-24

近年来,多措区高度重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制度保障、物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切实推动党外干部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和市委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关于贯彻<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的重点工作清单》,切实在制度保障上再加力。

加强物色培养。坚持把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着眼当前、立足长远,不断加强党外干部的物色培养。建立39名处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和47名的科级党外干部数据库,按照“区县三大班子”“80后”“90后”三个层次分层物色确定14名党外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同时,积极通过教育培训、上派下挂、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培养,提升党外干部综合能力素质。

推动选拔任用。坚持把配备党外干部有关要求融入到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之中,积极推动中央、市委有关党外干部配备的政策规定落地落实。2019年,新提拔区管党外干部3人,调整3人担任区政府工作部门正职,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实职副处级及以上党外干部39名,其中厅局级副职4名、县处级正职5名、县处级副职30名,民革党员4名、民建会员15名、农工党党员3名、九三学社社员8名、无党派9名。

做实监督管理。探索运用书面述职述廉的方式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监督管理,会同党外干部所在单位、所属党派团体和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区委对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全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的70余名科级及以上党外干部(市管干部除外)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党外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