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