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把握“五个环节”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9-04-10

中共中央颁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后,江津区高度重视,切实把握“五个环节”,确保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落地落实。

一是“学”。领导干部率先学习,在区委统战部部务会、统战系统中心组学习会、江津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办公会上学习《条例》原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组织统战部全体机关干部利用机关学习会、同心读书会等深入学习《条例》精神;教职员工全员学习,把学习《条例》纳入师资培训内容,开展学习培训会,组织社院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全面学习。

二是“新”。重点关注《条例》中的新思想、新观点,进一步明确和掌握社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党对社院的全面领导,对社院的性质地位、领导班子配备、职能作用以及教学科研工作、办学保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规定要求,真正将《条例》烂熟于心、执着于行。

三是“谈”。把学习《条例》纳入社院相关班次的培训内容,通过组织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在《江津统战》上开辟专栏等,鼓励和支持全区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就学习《条例》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畅谈感想认识、提出意见建议、撰写心得体会,并通过《建言直通车》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党外人士“呼声”,发挥好他们的积极作用。

四是“查”。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列出“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当前社院的工作现状和不足,梳理在《条例》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明确“职责清单”,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政策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明确相关职能职责,着力推动社院困难问题的解决。制定“任务清单”,按照项目化的方式,将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具体细化分工,列出措施办法,明确牵头负责人和牵头单位及相关科室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干”。加强社院自身建设,推进教学科研工作,建设核心课程、优质课程、特色课程体系,不断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全区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优质调研课题。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参加一次专题培训、上好一堂示范课、完成一篇课题”),不断提升社院教师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社院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